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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市场监管委高位部署 推进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

发布日期:2023-10-12 09:38:46  浏览次数:

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列入天津市2023年20项民心工程,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,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,及时动员部署,持续强力推动,力求取得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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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政治站位

市市场监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落实落地民心工程。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,是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强化自律的一种有效方式,对于发挥示范作用,以点带面,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,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。市市场监管委自2013年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,其中2013—2017年连续5年将该工作纳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,2019年、2022年再次纳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。截至目前,全市现有市级管理示范店78家,区级管理示范店1686家,具有了较好的创建基础,销售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越来越高,广大市民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,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。

明确目标任务

今年落实民心工程,本市加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力度,本着“广泛动员、精益求精、提升规范、示范带动”的原则,坚持自愿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做到成熟一家,发展一家,宁缺毋滥,新建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0家,新建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100家,并结合各区的实际,细化了具体的示范店建设任务。依据《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》,严格建设标准和认定程序,由市市场监管委、区市场监管局分级实施。经申请(推荐)、实地核查、审核认定、公开公示、公告颁证五个环节进行认定,符合区级管理示范店条件,且被认定为区级管理示范店,满一年以上的,可以申报市级管理示范店。对获得认定的管理示范店实行每两年一复查的动态管理机制,不再符合建设标准的,依规取消称号,确保认定的管理示范店质量经得起考验,让群众满意。

持续强力推进

市市场监管委制发了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召开了动员部署会,委领导强调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有效举措,确保见行见效,按时高质“交账”。确定了具体的“时间表”和“路线图”,今年管理示范店建设分为三个阶段,其中,二季度是宣传动员阶段,三季度是重点培养阶段,四季度是集中认定阶段。为了更好地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参与积极性,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局加大管理示范店的宣传力度,多形式、多媒体介绍管理示范店建设活动。天津日报、中国食品安全网、“食安天津”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宣传报道,食品经营者参与度和社会公众知晓度都在提高。目前,全市累计开展培训6737人次,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299场次,上门入店进行定向指导3315次,确定区级管理示范店培养对象1365户,按照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核查认定阶段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已完成31户市级管理示范店候选单位认定阶段的实地核查。通过管理示范店建设,从经营资质、经营条件、从业人员管理、经营过程控制四个方面,着力提升食品销售者自律意识、经营场所环境、从业人员管理水平、经营过程控制能力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,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有效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,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,惠及广大人民群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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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天津市民心工程的统一部署,市市场监管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增强担责、履责、尽责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,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市、区两级示范店建设坚持统筹安排,整体协调推进,广泛宣传发动,按程序完成管理示范店认定工作,严格把关,确保创建质量。充分发挥示范店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,让群众看到更多变化,得到更多实惠,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。